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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信息来源:欧宝体育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26 04:56:56


  

华策影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行业变革,全面践行公司“影视+科技”战略,引领、推动中国影视行业数智化发展,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与海南智桥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智桥”)共同设立盐城智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盐城智华”),担任有限合伙人。

  本次投资后,盐城智华规模为人民币10,00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占比99.99%。盐城智华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谱华章”或“目标企业”)股权。

  北京智谱华章是国内领先的通用AI大模型公司,践行“Model as a Service(MaaS)”的市场理念,推出大模型MaaS开放平台,打造高效率、通用化的“模型即服务”AI开发新范式。北京智谱自主研发了千亿基座模型、对话模型、代码模型、多模态模型等GLM系列模型,是国内在人工智能大模型领域的领头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注册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吉浦路4号院内4号楼1110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洋浦海智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叶晓斌)

  (6)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互助基金管理、创业互助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营业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AI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广告发布;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海南智桥是盐城智华的普通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管理关系或利益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一)合伙企业名:盐城智华创业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资金规模:人民币10,001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华策投资将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

  (九)投资策略:合伙企业将通过专项投资、持有与退出标的公司,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

  合伙企业应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审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该等审计。

  自基金成立后第一(1)个完整的自然季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自然季度结束后四十五(45)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季度经营报告,内容包括:

  自基金成立之后的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结束后四(4)个月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管理人将按照适用法律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私募互助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不时修订等规则)的要求,履行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承担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责任,并向有限合伙人披露合伙企业重大变更信息及重大事项,包括基金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形式、投资策略、管理人、托管人、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涉及合伙企业财产的重大诉讼、仲裁等。

  有限合伙人除可根据本(十)财务会计制度其他约定获得披露信息外,也能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备份平台(具体地址以中国基金业协会不时通知和更新后的为准)进行信息查询,管理人在信披备份系统完成投资者查询账号维护后,有限合伙人可通过投资者登录端查看本合伙企业的信息披露报告。

  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应根据《私募互助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或别的市场通行的估值方法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标的进行估值。

  有限合伙人(不含违约合伙人)在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上班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合伙权益直接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但不得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合伙企业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十)基金投向:投资范围为:(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2)合伙企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前或资金存在闲置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决定将合伙企业的现金资产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十一)管理和决策机制:合伙企业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退出事项。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收入或另外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可分配现金”)不得用于再投资(现金管理目的的投资除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保留必要的款项用于支付已发生的基金费用或预计发生的基金费用后,原则上应本着及时分配的原则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时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可分配现金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针对目标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绩效收益分配。如有余额,(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2)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普通合伙人有权促使合伙企业将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可取得的绩效收益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直接支付给其指定方。

  (1)在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根据“(十二)1、现金分配”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来进行分配。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采用非现金分配的方法,则:①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决定之日前二十(20)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其价值;②如该证券即将实现上市公开发行,应根据该等证券的上市发行价格与上市后二十(20)个证券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其价值;以及③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相关联的费用计入基金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2)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十二)2、非现金分配”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资产分配时,视同对投资项目已经进行处置,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十二)1、现金分配”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3)合伙公司进行非现金资产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盐城智华的份额认购,也未担任其任何职务。

  公司作为国内影视行业龙头企业,近年来持续推进“影视+科技”战略,力求打造成科技驱动的综合型国际化传媒集团。公司围绕数字化变革和人工智能在大视听领域不断深入研究、探索、实践,已成立了AIGC应用研究院;在影视领域快速推出了自研“有风”垂直模型并获得了国家网信办备案;系统梳理了自有行业数据,构建垂直数据能力体系;成为当前影视公司AIGC学习和应用的领跑者。

  公司和北京智谱华章将在本次投资的基础上,签约战略合作,在联合开发影视内容生成智能体以及影视内容审查垂直模型;联合打造国内影视领域 AI领军研究平台,共同推动双方联合推出的文生视频标准成为行业应用的标准;北京智谱华章为公司提供内部AI智能化解决方案;公司助力北京智谱华章品牌传播,提升北京智谱华章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展开合作。

  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有利于加快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业务布局以及相关产业链的拓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存在因决策瑕疵,导致投资标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和亏损的风险,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签署合伙协议并履行工商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披露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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